一、項目基本情況
報告名稱:鹽源縣伯特利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關閉搬遷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報告;
項目地址:四川省涼山州鹽源縣雙河鄉慢坡子,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01°33′34.49″,北緯27°26′32.72″;
地塊類型:煉焦廠(工業用地);
占地面積:約為61300m
2;
基本情況:鹽源縣伯特利煤焦化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建成,廠址地塊位于四川省涼山州鹽源縣雙河鄉慢坡子,占地面積61300m
2,以焦煤、肥煤、氣煤、瘦煤等為主要原料,采用粉碎、上煤、搗固煉焦、推焦、熄焦、涼焦、輸送等工序生產焦油、焦炭等產品,2012年該企業由于經營不善及其他原因關停而被廢棄至今。2018年伯特利煤焦化有限公司將廠區內原二期預留地區域租借給鹽源縣德林水泥涵管廠,用于生產、堆放水泥涵管;廠區內原焦場區域、煤堆場用地被鹽源縣駿捷摩托車駕校、路途駕校改造為駕駛訓練基地。
根據《鹽源縣自然資源局 關于原焦化廠用地擬規劃用途的說明》,伯特利煤焦化有限公司原廠址地塊將劃為東西兩個部分,東西兩部分進行分步開發,東側地塊(共21.9897畝)用于修建鹽源縣委黨校,西側土地擬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不包含GB 50137 規定的A33、A5、A6)、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及綠地與廣場用地規劃使用;該地塊東西兩側地塊均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規定的第二類建設用地。
二、調查方案
根據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的調查結果,結合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情況,將本次調查場地劃分為重點區域和一般區域;
1)土壤:場地內重點區域按照不超過20m×20m網格布點,其他區域按照不超過40m×40m網格布點,共布設了土壤監測點位61個,在場地西南和東面布設了3個土壤對照監測點位;共采集64個柱狀樣,225組層深樣品。
2)地下水:在場地內外共布設了10口地下水監測井,采集了10組地下水樣品。
3)廢水:共采集4組廢水樣品。
4)固體廢物:共采集4處固體廢物樣品。
三、調查結論
1. 檢測的 225 土壤樣品中無樣品測量值超出本次評估使用的二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對人體健康不存在風險,故不需要進行風險評估。
2. 10個地下水樣品中除濁度外,無指標超過(GB/T 14848-2017)中IV類標準限值。DX6樣品的渾濁度為 12 NTU,超過(GB/T 14848-2017)中 IV 類標準值 10 NTU,超標1.2 倍,但尚無相關研究證明濁度會直接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屬于一般理化指標,且超標倍數不大,故無需對地下水進行風險評估。
3. 4個廢水樣品中,熄焦水池和廢水池(排口)的水質能夠達到《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直接排放標準,隔油池和生化池中廢水部分指標超過直接排放標準,需進行進一步處理,達標后方可進行排放處理。后期在進行拆除改建工作時,需對污水處理站的隔油池、生化池中廢水進行處理,避免對環境造成影響。
4. 送檢的固體廢物樣品中的重金屬、有機指標均未超過GB 5085.3-2007中浸出毒性鑒別標準值,故
送檢樣品不屬于危險廢物。
5. 經調查,場地西側現留存有一定體量的危險廢物,主要為焦油、焦油渣。
6. 場地內現留存的焦油、焦油渣等危險廢物后期在清除轉運時,應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進行處置;污水處理站隔油池與生化池中廢水需經過進一步處理達標后方可排放;污水處理站生化池中污泥屬于第Ⅱ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后期需交由Ⅱ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場進行處置。
7. 由于本次詳細調查工作開展時,場地西側地塊尚未拆除設施設備,本次調查結論僅代表設備設施未拆除前的土壤污染狀況;
西側地塊后期在設備設施拆除后應進行補充采樣調查,明確設備設施在拆除過程中是否對場地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調查機構
調查機構:四川環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區青羊工業園B區1棟3樓
聯系電話:13751711794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的時間自公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網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面談等方式發表對該項目的意見或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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